人為何能碰到其他物體,而不會穿過去?

你一定覺得這是什麼怪問題,又不是鬼魂,當然不會穿過去啊,這不是很簡單的問題嗎?

 

那麼人為何能看到物體呢?

你想這更簡單了,是因為光照在物體上面,反射回來的關係。

 

請回顧一下以前學過的基礎科學知識,物體是由分子構成,而分子又是由原子構成。

那原子是怎樣的呢?由原子核和電子組成。

電子和原子核都是很小的。如果一個原子是一個美式足球場那麼大,那原子核只有一顆彈珠的大小。而電子就在足球場內圍繞著原子核。

 

到目前都沒問題吧?那問題來了,如果原子是這樣的 "空洞" 的空間,合在一起變成分子,那也是幾乎空洞的空間。再組成一個物體,也還是幾乎空洞的東西。可以認同嗎?

 

所以,為何我們看到的物體卻不是空洞的,而讓我們以為是填滿的。這是否像3D動畫,物體是由點及線構成,只有加上著色的動作才看的到物體。所以是因為著色的關係吧?這樣講你可以接受嗎?我們的眼睛看到了這些點點(原子核),因為它們反射光線到我們的眼睛,然後在大腦裡把它們著色成了沒有空洞的物體?

 

而我們的手那麼多空洞,卻可以拿起一顆充滿空洞的球,而不會穿過它,又是為何呢?因為在這些空洞裡,含有看不到的力量,稱為電磁力。我們手上分子的電磁力,碰到了球的電磁力,在這二股能量的作用下,我們拿起了這顆球。也因為有這樣的能量,我們才能站在地上。

 

是不是很神奇呢?你有想過這樣的事嗎?我也很奇怪為何書本沒有很詳細的解說這樣的事。希望看完後對你有所幫助。如果你有不同的想法也歡迎透過臉書傳訊息給我們哦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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